美国亲属团聚移民也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直系亲属和家庭担保。IR类(Immediate Relative Immigrant Visas),直系亲属类移民签证,分为5种类别,无名额限制。F类(Family Preference Immigrant Visas),家庭优先类移民签证,根据关系的亲疏,分为几种类别,有名额限制,有的需要排期,具体包括:

1)IR1,颁发给和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申请者;
2)CR1,在结婚未满两年的情况下,批准的移民签证将处于“有条件的身份”状态(CR1签证形式)。
1)IR2,颁发IR1签证(美国公民配偶)持有者未满18周岁,且未婚子女;
2)CR2,颁发给CR2签证持有者未满18周岁,且未婚子女。
1)IR3签证:在境外完成全部和最终领养程序后签发,要求父母一方(如未婚),或至少一方(如已婚)在领养前或领养过程中亲自见过孩子。
2)IR4签证:发给一个即将来到美国被收养的孩子。如在领养前或领养期间,没有见过养父母。
颁发给年满21周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如果主要受益人结婚了,美国申请人需向美国签证中心提交经过公证的受益人的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受益人配偶的出生证复印件。受益人的F1移民等级将自动转为F3类。
1)F2A: 美国绿卡持有者配偶及/或子女类签证(未满21周岁)
美国绿卡持有者为其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申请F2A类移民签证。
2)F2B: 美国绿卡持有者未婚子女类签证
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为其未婚子女申请F2B类移民签证,未婚子女申请时年龄超过21周岁。
美国公民可为其已婚的子女申请F3类移民。主要受益人的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可同时受益于该类移民申请。
美国公民可为兄弟姐妹申请F4类移民。主要受益人的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可同时受益于该类移民申请。
亲属团聚移民对申请者的要求非常低,只要亲属关系属实即可,不过F类很多签证需要较长时间的排期,申请者在等待的时候需要保持耐心。
二、美国创业移民的历史由来美国创业移民政策在2016年就首次被提出,并且在当年的年底成为正式的法规,不过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该政策被废止。事实上,在2018年,几乎所有一切利用如今许可计划推出的政策都被废止,创业移民计划同样未能幸免。不过,该政策的后续显然没有那么快就结束,2017年移民局宣布推迟实施该计划的时候,竟然被法院判决违法了正常的程序,要求正式实施。直到2018年,美国移民局才正式发出通告,要求废止所谓的创业移民计划。不过,最新的相关表态显示,该政策似乎有重启的希望。不过,鉴于美国当前国内的形式,新法案在正式落地之前将面临诸多的挑战,能真正成行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而且即使最终能落地,也需要很久的时间。
三、美国移民体系复杂吗?美国的移民法建立在以下原则之上:家庭团聚,接纳对美国经济上有价值的技术移民,保护难民以及促进人口多样性。当前,美国每年在各种签证类别中发放多达675,000个永久移民签证。除上述675,000个签证外,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和21岁以下的孩子的年接收人数没有设置任何限制。此外,每年美国还会接纳一定数量的难民。
一个人获得移民签证并到达美国后,便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LPR)。在某些情况下,已经在美国境内的非公民可以通过 “身份调整”来获得LPR身份。合法永久居民是允许在美国合法永久地工作和生活的外国人。LPR可以申请几乎所有工作(即,合法地不限于美国公民的工作),并且即使他们失业,也可以永久留在该国。LPR在美国居住5年(或在某些情况下为3年)后,就有资格申请美国公民身份。美国每年还临时接纳各种非公民,此类“非移民”签证被授予所有人,从游客到外国学生再到被允许在美国居住多年的临时工。虽然某些基于工作的签证有年度上限,但其他非移民签证(包括旅游和学生签证)没有数量限制,可以授予满足签证标准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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