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亲属团聚移民也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直系亲属和家庭担保。IR类(Immediate Relative Immigrant Visas),直系亲属类移民签证,分为5种类别,无名额限制。F类(Family Preference Immigrant Visas),家庭优先类移民签证,根据关系的亲疏,分为几种类别,有名额限制,有的需要排期,具体包括:
1)IR1,颁发给和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申请者;
2)CR1,在结婚未满两年的情况下,批准的移民签证将处于“有条件的身份”状态(CR1签证形式)。
1)IR2,颁发IR1签证(美国公民配偶)持有者未满18周岁,且未婚子女;
2)CR2,颁发给CR2签证持有者未满18周岁,且未婚子女。
1)IR3签证:在境外完成全部和最终领养程序后签发,要求父母一方(如未婚),或至少一方(如已婚)在领养前或领养过程中亲自见过孩子。
2)IR4签证:发给一个即将来到美国被收养的孩子。如在领养前或领养期间,没有见过养父母。
颁发给年满21周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如果主要受益人结婚了,美国申请人需向美国签证中心提交经过公证的受益人的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受益人配偶的出生证复印件。受益人的F1移民等级将自动转为F3类。
1)F2A: 美国绿卡持有者配偶及/或子女类签证(未满21周岁)
美国绿卡持有者为其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申请F2A类移民签证。
2)F2B: 美国绿卡持有者未婚子女类签证
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为其未婚子女申请F2B类移民签证,未婚子女申请时年龄超过21周岁。
美国公民可为其已婚的子女申请F3类移民。主要受益人的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可同时受益于该类移民申请。
美国公民可为兄弟姐妹申请F4类移民。主要受益人的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可同时受益于该类移民申请。
亲属团聚移民对申请者的要求非常低,只要亲属关系属实即可,不过F类很多签证需要较长时间的排期,申请者在等待的时候需要保持耐心。
二、亲属移民美国移民美国其中一个方法就是结婚移民。现时美国政府并没有实施结婚移民的上限数目,而结婚移民亦是移民美国方法之中最简单的一项。只需要其配偶拥有美国公民身份便可申请亲属移民。这种移民美国的方法有两种不同的条件:
K-1签证
K-1 签证只适用于申请人为配偶的未婚夫/未婚妻的身份移民美国。但需要留意的是,在到达美国的90天内必须与美国的伴侣结婚,成为法律上认可的合法夫妻。当成为合法夫妻后,下一步便可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递交移民申请书,申请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此外,申请人亦需向USCIS 申请确立有条件永久居留身份,结婚两年后,再申请移除有条件居留身份。
IR1/CR1
如你是已婚人士,拥有美国公民身份的未婚夫/未婚妻则可直接向美国政府申请临时绿卡。CR1 类的绿卡适用于申请人与未婚夫/未婚妻结婚日子未满2年,而绿卡期限为两年。若申请人与未婚夫/未婚妻结婚日子已超过2年,申请人则需申请CR2 类的绿卡,期限为十年。而入借美国公民则是另一个做法。申请绿卡还是必要的,但申请人必须和伴侣维持至少两年的结婚生活,并与伴侣一同移民美国申请公民身分。
三、美国结婚移民特点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美国结婚移民的特点,那就是“看似简单,实则严苛”。表面上看,这种形式的移民不要求过语言关,不需要太多资本,甚至不限定配额,门槛已经很低了。但实际上,近年来企图利用“假结婚” 移民美国的人越来越多,美国政府对该项目的审核也随之越来越严格了。
判断美国公民和外国移民的婚姻是否合法,可不仅仅是看他们有没有举行婚礼,在没在结婚证书上盖章这么简单。婚后他们还要接受移民局的婚姻管理,为了证明是真正的夫妻,他们必须生活在一起。而移民局也会不定期地到申请人给出的地址去查访,看看他们是否生活在一起。如果这对夫妇婚后不在一起生活,他们的婚姻很可能被判定为假的,涉嫌婚姻欺诈。
美国移民局为了防堵假结婚真移民,把婚姻移民的绿卡改为最初两年的有条件临时绿卡,结婚到了两年才能调整为永久性绿卡。在呈交了证明结婚真实的资料并通过了与移民官的面谈后,先可获得两年有条件居留。有条件绿卡与永久绿卡在功能及权益上没有分别,但只有两年的有效期。如果两年内夫妻关系破裂,则自动撤销外籍移民的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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