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所从事领域中有与众不同的特殊贡献(如开创新的理论体系/艺术流派/表演风格/艺术理论等);
2、本人或本人所在的机构、组织或公司所从事的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尤其是演艺和体育类);
3、在国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关艺术或学术理论、表演技巧和艺术风格的文章或出版过个人着作等;
4、是文联、文艺或学术专业团体及各专业协会会员之一;
5、曾参加过国际演出、艺术或学术交流会议或相关商业活动;
6、本人或所在的机构、组织或公司由于事业上的成就被国际认可的主流媒体或专业媒体报道;
7、在专业机构担任重要职位,或在本艺术/体育/学术或专业领域发挥关键或领导作用;
8、本人担任过专业职称或重大项目或重大活动的评选委员会评委。
二、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签证更新电子系统”(ELectronic Visa Update Stem,简称“EVUS”)是指持有十年有效B1/B2,
B1或B2签证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个人基本信息在线定期更新系统。
三、美国五类职业移民美国职业移民主要分为五类,分别从EB-1至EB-5,数字1到5表明了不同类别的优先级别。美国职业移民每个财年有14万个移民配额,EB-1至EB-4是一步到位的移民项目,EB-5是两年之后满足条件再转永居的移民项目。从性质上讲,职业移民的基础和优先排序,是按当事人的专业学术水平及技术能力来定的,主申请人获签后,其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也可以同时获得绿卡。
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有非凡能力的人;优秀的教授或研究人员;以及跨国公司的经理和高管。美国移民法规定,满足“杰出人才”标准的外籍人士,无需申请劳工证,就可以直接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而且,无论申请人在美国、中国或其它国家都可以提出申请。
适用于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有非凡能力的高学位人士。拥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兼有五年与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外籍人士(高学历专业人才),和那些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因为具有特殊才能而有可能对美国在经济,文化,或教育利益及繁荣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特殊才能人才),可申请EB-2职业移民。
适用于专业人士、熟练工人和其他工人。只要是美国任何一个有规模的雇主作出长期工作的担保许可,提交移民局审批通过,申请人即可获得移民签证。
适应于特殊人士,包括宗教工作者、外交职员、国际组织退休人员、美国法院监护的外国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外国人。
适用于向美国投资50万美元以上并雇佣至少10名全职美国工人的外国投资者。申请人必须投资100万美金,或者在高失业率区域的商业项目中投资50万美金,同时在2年内创造出10个全职工作岗位。成功完成投资计划后,可以在2年后变为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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