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EB-5投资移民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主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要求即可。
所有的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者必须投资一家新的商业企业,该企业应是:于1990年11月29日以后成立,或于1990年11月29日或之前成立,即:以购买和重组或改组现有企业的方式而产生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通过扩大投资,致使公司的净资产或员工的人数至少增加40%。
必须要向一家新的企业投入规定的资金数额,并因此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对于非隶属于区域中心的新企业,所计算的全职岗位必须由该企业直接创造。对于隶属于区域中心的新企业,全职岗位可以是该企业直接或间接创造的。如果投资了经营不善的企业,维持现有的岗位亦可。
资本是指由外国企业家拥有并承担个人和主要责任的现金,设备,库存,其它有形财产,现金等价物,以及抵押担保的资产。通常情况下,所需的最低合格投资额是100万美元。在美国高失业或人口稀少区域最低的合格投资额为50万美元。
二、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项目简介美国EB-3雇主担保移民,即美国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Third Preference EB-3)的简称。申请人只要获得美国雇主长期的就业担保许可,并获得劳工卡,由雇主提交I-140申请就可以担保申请人移民美国。所以只要是美国任何一个有规模的雇主做出长期工作的担保许可,提交移民局审批通过,申请人就可获得移民签证。
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项目将申请人分为三类:
移民介绍,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项目主申请人绿卡批准的同时,配偶和子女可以分别申请E34和E35(熟练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或者EW4和EW5(非技术工人)。等待绿卡批准期间,配偶还有资格申请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工作许可。
三、当代华人移民美国的侧重点早期在唐人街的华人因为语言文化和主流社会不是很兼容,所以抱团居住在一起,那时候学区什么的就不太重要了。
而当代的美国华人通常选择的是学区好、房价高的城镇。并不是因为这些地方华人多才乐意搬入,而是为了家庭的教育和实际经济积累才搬进来的。良好的居住和教育条件,会进一步吸引热门经济部门的人才进入,这部分人就以中国和印度裔为主。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配套设施的增加,形成的聚集效应,进一步增加这些国家有能力购买房产的新移民移入。也就是上面所指的投资移民,他们就会直接以富人区和学区为侧重点在美国。
随着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累积财富的富裕家庭,更多的会把精神提高,他们目光远见,会为自己的子女长久发展而考虑,这也是当代华人与早期移民的最大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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